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市外办)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外办,接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涉外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研究拟定呼伦贝尔市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对全市外事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违反外事纪律的重大事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务。
(三)办理各旗市区、各部门和单位报送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
(四)协调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指导全市涉外礼宾工作。
(五)按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和上报全市各旗市区、各部门因公派遣出国团(组)和邀请外国人来我市访问等有关事宜;颁发、管理因公护照。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边界事务、边境地区和口岸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工作。
(七)指导全市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与国外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我市重要涉外文稿,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外国和港澳新闻机构及记者来我市采访事宜。
(九)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推动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缔结和开展友好城市、友好地区、友好基层单位工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调研、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出国管理科。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颁发、收缴、管理因公护照,办理出国 (境)证明及赴俄签证手续,颁发外国人来华邀请函工作;负责对因公出国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外事纪律、保密知识的教育工作。
(三)蒙古国事务科。组织涉蒙外事工作人员的培训 ;开展对蒙友好交往联络及调研工作;安排主要领导对蒙及亚非拉的外事活动;负责中蒙的日常联系、礼宾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及蒙古语翻译工作。
(四)俄罗斯事务科。组织涉俄外事工作人员的培训:开展対俄友好交往联络及调研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俄宣传工作;安排主要领导对俄及欧美的外事活动;负责中俄的日常联系、礼宾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及俄语翻译工作。
(五)国界事务管理科。负责全市中俄、中蒙界务管理,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边界事务,维护国界标志;参与边境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边境涉外事务;参与界河护岸的规划工作。
2024年8月13日
通讯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中路73号
邮政编码: 021008
网址: wsb.hlbe.gov.cn
工作电话: 0470-8255117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海拉
三、下属机构
(一)外事服务中心。
机构规格: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的翻译及为相关部门提供外事材料,进行翻译整理工作;承担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与国外的联络工作,协助全市各部门与周边毗邻国家建立联系及日常联络工作;收集整理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单位提供周边毗邻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法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信息资料;承担全市翻译人才资源库的管理工作及翻译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配合主管科室对中俄边界额尔古纳河和中蒙哈拉哈河等六条边界河湖水域进行边界勘查;界务管理;维护国界标志;开辟通视道工作;进行界河护岸、水界管理和检查工作;为处理涉外事件等用船提供保障;完成上级指定的其它任务。
通讯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中路73号呼伦贝尔市外事办外事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21008
工作电话:0470-8115832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高昔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