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中哈国境携带现金及物品须符合两国法律规定。
哈萨克斯坦法律规定,携带等值不超过10000美元(按哈央行当日汇率计算)的外币现金和(或)外币票据入境无需申报,超过10000美元需要书面申报。同时禁止携带等值超过10000美元(按哈央行当日汇率计算)的外币现金和(或)外币票据出境。每人携带香烟不得超过200支(即1条),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酒类不得超过3升(且须18岁以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公告和《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出境旅客携带人民币最多不能超过2万元;携带外币15天内首次出境时,限额为等值5000美元。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旅客分别可携带等值不超过1000和500美元外币现钞,超出限额的海关不予放行。建议进出境旅客如果有大额支付项目最好选择信用卡、储蓄卡等交易方式。确需携带超出限额的大量现钞的,应事先到外汇管理部门或相关银行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此外,中国海关规定居民旅客境外获取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烟酒的限量为香烟400支(电子烟的烟弹1颗按1支香烟计),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酒2瓶(酒精超过12°,容量总计小于等于1500毫升)。
除了携带现金烟酒出入境有限额规定外,还需提前了解其他出入境限制性物品。如携带油画或手工地毯等工艺品离开哈国境前,需要办妥不具备文物价值的证明。此外,如搭乘航班出入境,还要注意不具有标签或成分标识的散装蜂蜜以及各类消毒液等物品都是航空禁运品。
温馨提示:
中国禁止进出境携带物品详情可见:
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guangzhou_customs/381679/3795484/3800198/index.html
哈萨克斯坦限制或禁止进出境携带物品详情可见:
https://www.zakon.kz/amp/5075568-chto-mozhno-i-zapreshcheno-vvozit-v.html